入职“财神”电诈集团的张某回国后被捕,因主动交代问题而受到从宽处罚
2024年7月26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,主题为“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,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”。在此次发布会上,发布了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典型案例,共计10件案件,其中《张某诈骗案》被列为其中之一。
【案情介绍】
2021年2月,张某在柬埔寨务工期间,通过介绍人加入了位于西哈努克市某“工业园区”的“财神”电诈集团,担任业务员。该犯罪集团以境内女性为主要目标,通过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虚构成功男士的形象,诱导受害者在该集团控制的虚假投资平台“金天利”上进行充值,从而诈骗受害者的资金。
张某在集团内的职责是维护用于诈骗的微信账户,并与受害者进行初步的情感交流,待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后,再将其交给其他同伙继续实施诈骗。经过调查,这个诈骗集团共有近200名成员,诈骗了中国境内100多名受害者,金额约为人民币1亿元。
2021年10月,张某决定退出该诈骗集团,并继续留在园区从事其他工作。
2022年6月,张某回国后,公安机关根据之前掌握的犯罪线索将其抓获。
2022年9月14日,闵行区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,认定张某犯有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张某未提出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基于张某提供的线索,公安机关加大了案件查办和边境防控的力度,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的示范效应,督促已到案的行为人主动提供涉及犯罪集团的线索材料。
通过努力,公安机关成功劝返了多名在逃的“财神”集团成员,使他们主动投案,并抓获了该诈骗集团70余名成员,其中包括三名集团首要分子。这一系列行动有力打击了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,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。